第二章 文獻探討
本文獻探討範圍,為關於「乩童」部份,古代文獻中的「巫覡」即為今日臺
灣「乩童」的前身,歷久不衰。「乩童」宗教文化在今日的社會文化依舊是民間
信仰的靈魂人物,只要是地方的廟宇舉行祭典,都少不了他們(董芳苑,1975)。
近百年來許多不同領域的學者,從各種不同角度層面來探討分析「乩童」的行為
與變遷,如從人類學、民俗學、精神醫學、心理學、宗教學、歷史學等等。
關於「靈乩」部份,「靈乩」是近幾十年才在臺灣崛起,比較強調通靈者「本
身」和「靈」。所以文獻及著作也是近代的作品,其議題大多是探討會靈山現象。
第一節 乩童的界定與貣源
一、 乩童的界定
名詞釋義:
乩身:乃指人之身軀可被神靈所憑附(俗稱上身),但在神靈無憑附狀
態下稱為「乩身」。
乩童:乃指人之身軀已可被神靈所憑附,而神靈上身之後所展演的各 種行為舉止之狀態下統稱為「乩身」。
在傳統台灣民間信仰的儀式專家中,具有能與神鬼溝通之能力者,也就是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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夠成為靈媒者,大致上以乩童、尪姨、鸞乩三種人物為主。以上三種神靈(層次
較高的靈;俗稱高靈)可以附體的媒介人物之外,神靈(高靈)也可以憑附於某
些物體上,如民間常見的「關手轎仔」、「關輦轎仔」,其過程一如神靈要附身於
乩童時,要先「關童」,然後乩童才會「發童」,接著「起童」,或是說「上童」,
之後附身的狀態解除,稱之為「退童」。但筆者本身也曾遇過一些不需借助或透
過某種制式的儀式專家,一般尋常的百姓即可自行操作,以探知神意,自行決疑
的各式占卜法,如擲筊、求籤、或筆仙之類,這些方法都也是神靈憑附於物體之
上,藉其運動而傳達意旨,與神靈憑附於靈媒,藉其之手口以傳達神意,甚至和
人應答溝通有所差異。
一般說來童乩又稱「乩童」(劉枝萬,2003),是指能溝通人與超自然的神靈、
能為人治病、解運、消災者(陳榮輝,2005)。學界對於「童乩」這個詞彙的由
來與詞義有不少討論,而且討論的焦點大多放在「童」的字義上,大致有四種不
同的看法:第一種認為「童」字為「童昏」、「童蒙」的意思,比喻「童乩」被神
靈附身的無知愚陋狀態;第二種認為「童」字是因神明和其神媒之間存在著一種
父子關係,故以「童乩」稱神媒;第三種認為「童」字是指「孩童」而言,因童
乩成乩之時多在孩童之時而以此稱之;第四種則認為「童乩」的「童」字,閩語
讀為 dang,其語源是古越語(南亞語系),在漢文文獻上又可以寫作「僮」、「獞」、
「銅」等同音字,其義指能讓神明附體的人或神明附體的現象,當今越南話中的
dang 也有和神靈溝通、進入精神恍惚狀態的意思,換句話說,「童乩」的「童」
其實是外來語,既非童昏,也非孩童(林富士,2000、2002)。
林富士(1995)指出童乩附體初期,往往呈現顫抖、跳躍或粗暴舉動的現象,
過程中須要焚香淨身,等候神靈附體。一般而言童乩是依附於一座廟宇內,或私
人神壇,或有小廳堂擺個供桌,供奉童乩附身的神明神像即可。苗啟明、溫益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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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993)認為此種人神交通的中介降神人物,在古代文獻稱為「巫」或「覡」現
代學術界習慣上稱為「薩滿」、「靈媒」、「靈人」等,是指可以溝通人神與體兼人
神的宗教性人物,能通過一定的法術實現人願與溝通神意。有些學者或以「童乩」
一語來代替學術界常用的「薩滿」採用廣義的定義來泛指台灣社會各種人神交感
的降神者(陳藝勻,2003)。
黃文博(1991)描述童乩展示神通或超能力的方式,可分為文與武兩方面。
文的方面,主要是透過靈鬼先將當事者的個人資料報知乩童,已展示真神附身;
武的方面,多在公眾廟宇或私宅神壇進行各種表演,童乩常用的巫器稱為五寶,
流血性質的表演,因為血象徵一種見誠與避邪行為,以鮮血做為朝聖的真摯心情,
同時也是驅邪除煞的祭祀儀式。這樣的分類同時也出現在中國東北地方跳大神的
薩滿身上,也以動作緩慢與急激差異而分為文武兩派(劉枝萬,2003)。而台灣
童乩近幾年來也呈現出這種由武轉文的現象。許多文獻指出,被神明附身的巫覡
或童乩,可以不必採用迷狂跳童、操五寶或扶鸞的方式,也能溝通傳達神明交感
的旨意,可以在意識清醒的狀態中,以某些象徵性的動作或語言來與神明靈感相
應,甚至無需神明附體,即可接收來自神明的訊息(朱慧雅,1994;許雅婷,2002;
鄭志明,2005)。
換言之,所謂的「文乩」是以通靈為主的童乩,不操五寶,透過見聞鬼神,
直接與神靈溝通來為人解決問題,這種童乩起乩的方式,多在一瞬間就進入神靈
附體的狀態,如在與人聊天中即突然神靈附體。而所謂的「武乩」,則是必須操
五寶,且有較固定的起乩儀式,如焚香,稟告神明,(於長板凳)靜坐,以香爐
薰吸來幫助淨化,及進入神靈附體的狀態,起乩後的行為也較激烈,如以五寶刺
砍自身,燒燙的香火抹臉,吃磁碗等(王雯鈴,2003)。然而儘管童乩有此區分,
文乩與武乩的分類只是成乩後形式表現上的不同,對於童乩「能和神靈溝通,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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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恍惚狀態,有神明附體現象」的本意並不影響與衝突。
筆者參訪多間廟宇在歸類上,女性神明一般來說多屬「文乩」型態與文神附
身乩童之後所展演的差不多,不會像「武乩」有強烈的形體肢體動作或口語。但
不代表女性神明或文神就不會操五寶,如是遇到緊急情況或是在處理信眾的特殊
案件,必要時還是會有所作為的。至於東龍宮所供奉的神明之中有武神、文神、
亦有女性之神明。宮廟中目前也只有宮主一位乩童,所供奉之主神為「北極玄天
上帝」,基本上是屬於「武神」,憑附乩身之後所展演的型態應歸屬於「武乩」一
類。
一、 乩童的貣源
英國人類學大師 James Frazer(1854–1941)在 1890 年所撰的大著《金枝篇》
(The Golden Bough)提出的「交感巫術」(sympathetic magic)。他認為巫術就
是人類宗教最初的形成。James Fraza 與其學生 B. Malinowski(1884–1942)有關
巫術的理論,長久以來一直是臺灣學術界對於本土宗教活動的思考方向。
從古籍文獻中可得知童乩的起源是由「巫覡」演變而來,漢代以前的巫者,
能以歌舞娛神、降神、幫人消災解厄,當時的地位在各方面是有其影響力的。若
干研究卻指出,在春秋戰國之後(至少在兩漢時期),巫者仍是中國社會裡不可
或缺的療病者,以鬼神信仰為根基的巫術療法也仍盛行於各個社會階層1,如:
醫學、天文、政治、歷史、典章制度等領域(林富士,1988)。這時巫者是受人
1林富士《漢代的巫者》說:巫者之第一種職事,可稱之為「交通鬼神之事」。亦即做為鬼神世界
與人類世界之溝通者,或將鬼神之情事轉知於人,或將人之欲求轉知於鬼神。若不論及通鬼神
之具體目的」二(如求雨、求子),則此一職事,依其交通方式,又可分為四種:一為降神;二
為視鬼;三為占卜;四為祭祀。...在中國古代社會中,巫醫不分,醫術主要掌握於巫者之手故
治病之事乃是巫者主要職事之一。古代的女巫曾活躍於戰場,從事此種「呪力的戰爭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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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重的。
從十七世紀到二十世紀左右,無論官方取締、壓制童乩活動,至少在清楚法
律規範和政令禁制,童乩是印上「不法」之徒的烙印。其中還是有少數之不肖童
乩假借神旨或自己本身的錯誤觀念導致,做出一些「傷風敗俗」、「詐財騙色」的
行為出現,讓社會大眾產生負面的形象,使得本是一份神聖的工作卻淪為犯罪行
為,遭人恥笑。他們裝扮與行為,最引人注目的似乎就是「裸體」、「散髮」的裝
扮,以及狂跳和以各種利器自傷造成鮮血淋漓的畫面,在清朝有很多方志對此都
有相似的記載(林 豪、1878)2、如陳培桂在《淡水廳志》、林豪《澎湖縣志》、
臺南進士施士涪在《泉南新樂府》中有一首以「童乩」為題的詩歌來取笑童乩的
鄙俗。連橫在(1876–1936)《臺灣–通史》中對乩童的描述:
然臺灣道士,非能修煉也。憑藉神道,以瞻其身,其賤乃不與
齊民齒。…顧此猶未甚害也,其足惑世誣民者,莫如巫覡。台
灣巫覡凡有數種:…四曰乩童,裸體散髮,距躍曲踴,狀若中
風,割舌剌背,鮮血淋漓,神所憑依,創而不痛…(連 橫、1977)
連橫先生認為巫覡是敗壞道教的末流,而巫覡包括五種人其一就是乩童。臺
灣童乩起乩現象有如發瘋情節,給人的形象非常不雅、可怕。因為政府打壓和媒
體輕蔑的報導,童乩的形象一蹶不振。
在民國 60 年代後,本土的學者,站在多元化的層次角度探討童乩,所以對
於童乩的研究著作及論文,愈來愈多,愈來愈受到重視,使得大家可以用不同的
2林豪《澎湖縣志》說:每賽神建醮,則乩童披髮仗劍,跳躍而出,血流被面。或豎長梯,橫排
刀劍,法師揉而上,乩童隨之。鄉人有膽力者,亦隨而上下。或堆爇火熾甚,躍而過之,婦皆膜
拜致敬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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風貌,重新認識「台灣童乩的文化 」。
臺灣有不少的民俗學者很努力的從事童乩民俗調查和記錄工作。如黃有興先
生對「澎湖的法師與乩童」的研究,即提供了和臺灣本島的童乩做比較研究(黃
有興,1987)。黃文博則生動地刻畫了 1980 年代臺灣童乩的面貌(黃文博,1989)。
而宋龍飛先生則相當忠實地表達出其對童乩的觀感和態度,並轉述了不少其得自
友人、傳聞、和報章雜誌中有關「童乩」點點滴滴(宋龍飛,1983),這些資料
正可反映「知識份子」對乩童的基本態度(林富士,2000)。
如要往前推朔東龍宮的乩童歷史,應該說是在還沒有東龍宮的存在,便已有
乩童的趨勢了。在訪談資料中提到,陳宮主的曾祖父在他那個年代已是相當出名
的法師兼乩童,在曾祖父逝世後,經過數十年的時光才輾轉演變成陳宮主當成乩
童,而之後才有目前東龍宮的存在,這當中的演變將在第四章中來探討。